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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检信箱
发布日期:2017-11-30

欢迎进入株洲农村商业银行纪检监察举报信箱,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!

举报须知

一、本举报信箱受理范围:

1.针对株洲农村商业银行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、控告;

2.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株洲农村商业银行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;

3.对株洲农村商业银行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、建议;

4.有关株洲农村商业银行党风、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。

二、请认真填写举报表单中的各项目。填写“内容”项时,要写清楚所反映问题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情节、关联人(住址、单位)、责任人(住址、单位)、后果等,以便我们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核实。

三、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。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他人的,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,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;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
四、本信箱提倡实名举报,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。对认定实名举报的,优先办理,及时回复。我们将为您填写的所有涉及您个人的信息严格保密。